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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58章(2/2)

作者:岑寨散人字數:3380更新時間:2022-06-22 03:14:57

    “嗯,看起來把你們拖入泥沼了,”方晟手指輕叩桌沿嚴肅地說,“需要我做些什麽?”

    在方晟想來可能勞諾德仁家族有些頂不住——它畢竟不是真正做慈善的,需要尋求地方正府資助或者提供盡可能多的政策優惠。

    孫諾神情凝重地說:“集團方麵多次開會討論,決定不就此事尋求地方正府財政補貼或介入管理,那樣容易改變專科醫院性質與初衷,我們定位是獨立的、民間的公益性醫院!為此我們的方案是打算成立慈善基金會廣泛接受海內外個人、企業、社會團體捐助,財、物都行,哪怕與醫療無關的物資資產都可以設法轉化全部用於專科醫院及研究中心。”

    “很好的設想,但實施起來困難重重啊……”

    方晟霎時明白孫諾為何“處處碰壁”、“無路可走”。

    勞諾德仁家族想成立的是可以在全國範圍內麵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簡稱公募基金會,從形式上講很簡單,兩個途徑就能辦到:

    一是境外基金會經批準後在內地設立代表機構;

    二是注冊資金達到800萬元,由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審查審批。

    是不是聽起來很簡單?

    然而不是。

    建國幾十年來除非官方成立的某紅,民間自發籌建而獲批者扳著指頭都數得過來,總結下來必須做到三點:

    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必須掛靠起碼副部級單位下麵——理論是不是必須條件但做不到這一點寸步難行,實際操作中非京都部委不可,此其一;

    其二發起人必須很有聲望,屬於那種在微博說個“哈”都能有幾百萬點讚的流量大腕,京都部委也怕輿情的,要是發起人也象孫諾處處碰壁,一怒之下在微博把老底都兜出來,引發的輿論海嘯而想而知;

    其三單單打通民政係統關節還不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還需要人總行批準。在內地凡涉及到多部門的就意味著跑腿和扯皮,哪個手續在前,哪道程序在後,喋喋不休沒完沒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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