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組在認定舉證材料是否能夠覆蓋審計問題過程中,有著非常大的操作空間,“符合事實”、“部分認定”、“有待查證”和“不予采納”等,分寸都掌握在主審計人手裏。
接下譚明生交辦的任務,鬱征天天跑審計組,與審計組長、主審計、各條線事實確認書撰稿人溝通,商量和交涉措辭,逐條落實對問題的描述以及舉證材料認定等等。
一周後,三十多頁、內容翔實、問題多達四十四條的審計報告提交到市領導案頭。
“根源出在個別領導幹部管不住嘴、管不住腿、管不住手,嚴重的管不住下身,有必要給他們敲敲警鍾!”樸恒拿著審計報告嚴肅地說,頓了頓接著道,“當然了從報告反映的事項看,都不涉及違反黨紀國法,也沒觸及原則問題,那就……內部給個處理吧,下次再犯類似錯誤嚴懲不貸!”
市長這麽一說,手下心領神會,那位水利局長被高高舉起輕輕落下,最終受了個不鹹不淡的處分而將事情了結。
事後,譚明生交給鬱征一隻沉甸甸的皮箱,裏麵裝了四十萬現金!
刨去前段時間與審計組拉近關係密切合作花費的煙、酒、茶、禮卡等費用,淨得三十萬元,真是從天而降的及時雨!
鬱征感激萬分,主動邀請譚明生洗澡按摩,期間誠懇地說您是我的大福星、大恩人,自從遇到您,我日子舒坦多了!今後有活兒您盡管吩咐,我一定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譚明生沉吟良久,說活兒是有,也能賺大錢——不是四萬,也不是四十萬,而是……四百萬,但不知你敢不敢,或者說你可能敢,你身邊的人敢不敢。
四百萬?!
鬱征被這個天文數字砸得有點暈,手撫額頭冷靜會兒,拍著胸脯說隻要不是殺人放火,我敢!
如果偏偏是殺人呢?譚明生悠悠問道。
鬱征僵住,半晌問哥不是開玩笑吧?
譚明生說出價四百萬,象是開玩笑?哪個人跟錢開玩笑?
鬱征說我這五體不勤的模樣打架根本不行,更別說殺人,有心沒膽,有膽無力呀。
譚明生說不用打架,那個人被關押在秘密地點,下毒就可以了。
下毒?四百萬?
鬱征臉色陰晴不定盤算良久,咬緊牙關道我就算接下這活了,哥您詳細說說!
好!
譚明生詭秘一笑,道你且附耳過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