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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07章(2/2)

作者:岑寨散人字數:3772更新時間:2022-06-22 03:31:34

    龐森誠懇地說,可雙方心裏都清楚壓根不可能當著一車人的麵談及此事,純粹走個過場,“事件發生在您到湎瀧一天前的淩晨,我記得是五點零六分,一夥身份不明者闖入港口東側漁村某小區七幢501室,租房者是對情侶,男的叫陳安,女的叫王丹丹,還有個孩子曉優。場麵比較混亂,那夥人闖進屋不久又去了一夥人,雙方從裏麵打到外麵從樓上打到樓下,互毆中陳安胸腹挨了好幾刀當場喪命,王丹丹、曉優都被挾持而去下落不明——後麵聽說王丹丹指證前市委書記吳伯參加‘仙船盛宴’,裏頭到底什麽關係我也弄不清楚,這是事件基本情況,發生得很快從開始到結束約十四分鍾,警車抵達現場時隻剩陳安的屍體。”

    “柏書記什麽時候報的案?她與事件有何關係?既然不予理睬,警車又抵達現場是什麽意思?”白鈺問道。

    “這就是需要向白書記解釋說明的情況,”龐森道,“那夥人闖入501室前,也就是淩晨四點五十二分時柏書記打電話報案,說王丹丹發現家門口有陌生人轉悠、樓下停了兩輛麵包車並搬運破門工具,懷疑企圖不軌!市110報警中心接線員當時答複柏書記立即轉接港口公安分局漁村派出所,要求出警;柏書記說不信任港口公安分局,要求市局治安支隊直接出警;接線員並未具體說明原因一再強調已經轉接,柏書記氣得把電話掛了直接打給我;我聽明原委後答應了解情況,然後第一時間與港口公安分局徐局長聯係……”

    “也沒安排市局治安支隊出警?”白鈺問道。

    龐森苦笑,道:“曆來市局與港口分局就是井水不犯河水,分局名義上是分局,實質先於市局單獨設立。相當於說,本來叫做湎瀧港公安局,後來成立湎瀧市後變成湎瀧港公安分局,人家能咽下這口氣嗎?所以一直隻聽管委會指揮調度,市局這邊根本不理不睬,關係比市委與管委會之間還惡劣——這邊好歹場麵上客客氣氣,屠書記也正常參加市常委會;港口分局跟市局全無來往,會議通知、活動什麽的現在幹脆不發了,就是這個情況。”

    白鈺點點頭:“柏書記報案後市局轉接了,但沒按她的要求通知治安支隊出警;那麽,漁村派出所接到報警後有沒有立即出動呢?”

    “當時漁村範圍內很奇怪地發生多起鬥毆事件,事後分析可能是轉移警方視線、為同夥爭取時間,派出所兩輛警車都出動到現場處置,因此耽擱了時間——前後相差十五分鍾左右吧,沒能阻截到兩夥歹徒……”

    龐森遺憾地說。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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