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要做的事情,總結起來就兩個字“背書”,向民眾為“超凡力量”背書,向地方勢力為“學院星”背書。
這事兒做起來,人力物力方麵的成本不多,全網發幾個公告能用得了什麽?
硬要說成本,那就是政||府信用。
如果,“超凡力量”是一場騙局,那麽政||府的信用雖不至於破產,但肯定會遭受不小的質疑。
可問題是,這事兒是一場騙局嗎?
因此,合作事宜談得很順利,聯邦政||府方麵痛快的答應了柯寧提出的幾項要求。
也是因為心裏另有打算,議員們幾乎是半點猶豫都沒有,更沒有在某些事項上討價還價。
雖然,到了這個層次,合同或者合約其實是沒啥約束力了,但雙方還是鄭重其事的簽訂了一份合約。
合約的約束力,尤其是在這個還未超凡的世界,可以說完全就是來自於法律。
因此,當合約的雙方,是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的存在,那麽這合約自然也就沒了約束力。
例如地球時期,某世界霸主就經常毀約,上一任的總統簽好了某個協議,下一任總統一句話就讓協議作廢了。
它是法律的製定者,也是法律的執行者,自然也就沒有什麽力量能約束它。
這都不是又當球員又當裁判的問題了。
而是,既當球員,又當裁判,還是足聯主||席。
所以,已經沒有規則能約束雙方的情況下,合約的履行與否就要看雙方的實力和利益了。
這份合約存在的價值,大概更多是一種對聯邦政||府的提醒,或者說是讓他們記得自己應該做什麽的備忘錄。
關於合作的這點事情,在簽訂合約後就算完事兒了。
而接下來要談的,就是讓議員們曾經頗感為難的,關於“異存科技公司”的那點事兒了。
“關於這件事情,我們原本也是不同意的,隻是他們畢竟是在……法律的框架內……所以也沒有辦法阻止他們。”
“是啊,法律還是要遵守的!既然是商業方麵的競爭,最好還是通過商業手段,畢竟也事關你們那個學院的聲譽嘛。”
“他們拿了你什麽,就讓他們加倍的還回來就是了,你們這個學院正好也需要資金吧?”
雖然,那些人已經走了,與留在這裏的議員們算是“分道揚鑣”了。
但是,留在這裏的議員們,還是想盡可能的勸說一下,希望柯寧他們不要做得太過火了。
也不是什麽情誼,主要是物傷其類,他們不希望與自己同樣身份的那些人失了體麵。
那麽,柯寧……或者說葉讚,又是什麽樣的打算呢?
這裏邊有一個問題,是所有重生者都會麵對的。
那就是,未來的事情隻有你知道,有些人在未來會犯下的罪行,是否適合拿到現在來進行審判?
比如:你知道他在未來會殺人,能不能拿這個罪行來判他死刑呢?
要知道,在此時這個時間點上,雖然“異存科技公司”已經沒了,但葉讚的親人朋友都還是安全的。
直到葉讚離開這個世界之後,他們由於沒有拿到想要的東西,這才將目光轉向了與他相關的其它人身上。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