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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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不可饒恕(2/3)

作者:布川鴻內酷字數:6900更新時間:2022-07-04 08:18:48

    侯文峰的這段電視講話在廣場的大顯示屏上在播出,在步行街的大屏幕上播出,在商場的電視機上播出,所有行人都在駐足觀看,當年調查湯偉敏殺人案的退休警察也在家中抽著煙靜靜地觀看,審判長也停止了洗腳呆呆地看著電視,全市六百多萬人口一大半都看了這段電視講話。

    陰暗潮濕的地下室裏,湯偉敏戴著狗麵具坐在一張破爛的沙發上看著電視,他的手中拉著一條狗鏈,狗鏈的另一頭栓著一個十歲的孩子,孩子髒兮兮的,跟狗一樣蹲坐在沙發旁邊。

    湯偉敏淚眼朦朧看向了孩子說:“狗狗,你說你到底偷了同學的鉛筆刀沒有?用我教過的回答方式,一聲代表有,兩聲代表沒有。”

    “汪~~汪~~。”小孩聽話的叫了兩聲。

    “沒有?你確定?”湯偉敏問。

    “汪~~。”小孩又叫了一聲。

    “這個警察還挺厲害的,就這樣就分析出了我的身份、想法和這麽做的原因,看起來這二十年後的法律確實嚴謹了不少啊,狗狗,你覺得我到底該不該打電話給他呢?”湯偉敏問著小孩。

    “汪~~。”小孩的眼神閃過了一絲遲疑,接著發出了一聲狗叫。

    湯偉敏長籲了口氣,掏出了手機撥打了屏幕上顯示的電話號碼。

    電視台演播廳裏,電話突然響了起來,大家的情緒萬分緊張,侯文峰示意導播切廣告,導播切進廣告後侯文峰按下了免提接起了電話。

    “喂,侯警官,你真厲害,我本來以為你們沒這麽快查到的,嘿嘿。”湯偉敏幹笑了兩聲。

    “考慮的怎麽樣了?”侯文峰問。

    “用不著考慮,我這二十年是怎麽過來的你根本無法體會!”湯偉敏狠狠道。

    “你想怎麽樣?”侯文峰皺眉問。

    “你說要還我清白,你怎麽還?申訴期已過,我刑滿出來了,你認為還有用嗎?我的案子發生在1994年,現行刑法是在1997實施的,按照刑法“從舊兼從輕”的原則,應適用79年刑法,即便你抓獲了真凶,那也超過了79年刑法規定的20年訴訟期限,你們是放還是抓?這不是你能控製的,你必須要層層追訴報最高檢院核準,還不知道到底是不是核準,你是不是要我等到頭發都白了?我已經在牢裏度過了二十年,你還要我等?”湯偉敏冷笑道。

    湯偉敏對法律的了解讓其他人頗為震驚。

    “你果然研讀過法律,看起來你早就有心理準備了。”侯文峰沉聲道。

    “聽侯警官的意思是你也已經推測出我在牢裏研讀過法律啊,太厲害了,我相信你應該有能力替我找出真凶,可惜啊現在的法律……哈哈哈。”湯偉敏大笑了起來。

    “我懇請你放了人質,至於追訴我一定會盡自己最大的能力。”侯文峰也有些沒轍了。

    “算了吧侯警官,我這二十年在牢裏每一天都度日如年,我做出這樣的決定不是一朝一夕的,這二十年我活著的唯一信念就是要讓世人明白我遭受的苦難,想讓我改變初衷對不起我做不到。”湯偉敏說。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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