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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都山官(1/2)

作者:皇叔劉司馬字數:5376更新時間:2022-07-10 18:08:38

    劉瀾那叫一個感動啊,小飛飛,你太仗義了!雖然說交給我處置,但也不想落什麽口實,好似真被三十萬錢迷住了雙眼一樣,直言坦誠,道:“過幾日乃劉元起大壽,我正想籌備什麽賀儀呢,既然翼德把虎皮送我,我不如借花獻佛,轉贈劉元起,眾位以為如何?”

    眾人都沒有異議劉瀾說了句卻之不恭了便同眾人扛起虎屍拉去涿縣交由張飛處置,張飛乃屠戶出身,剝皮剔骨最是拿手,而且猛虎並非被利器所害,這毛皮就更為難得了,所以交由張飛這樣的行家才是明智之舉,不至於出現差錯損壞了這一張上好的毛皮。

    眾人抬著虎屍從小道轉上了大道,沒辦法,馬匹連過來都不敢過來,更別指望放它們的背上了,好在他們有四個人,一人揪著一條腿也就不覺得如何沉了。

    在大道行了不久,最多就是十幾丈前頭便出現了一道臨時路卡,與此同時更有五六名役兵竄了出來攔下了幾人,道:“幹什麽的?”

    “打獵的!”張飛知道他們的身份,無所顧忌,挺了挺胸,甕聲甕氣的說。

    “把你們的獵物都擺出來,按物繳納相應稅額,若敢藏私,貨物一律充公,明白了嗎!”當先的一名役兵氣勢洶洶的說道。

    遇到這種事情並沒有讓劉瀾大感意外,漢朝時(包括漢朝和以前的朝代),山海池澤都屬皇帝所有,是皇家私產,是不允許百姓隨便進入砍伐狩獵的,違禁者重則死罪輕則重罰。

    但這是不可能禁止住的事情,皇室在萬般無奈之下也就默認了這一切,但是卻在諸如漁業比較發達的地區設置都水官,他們對私自從水澤裏打撈魚類的百姓收取一定比例的稅賦,而在山林之間又設有都山官,對入山打獵者收取一定比例的稅賦。(記憶中都水官應該是屬於大司農管轄,但也有看到歸少府,求助!)

    在漢代,皇室用錢與國家財政是分離的,大司農主管國家財政,而少府則管皇室經濟,而這些都水官都山官收上的錢都是要交由少府寺管理。

    劉瀾張飛把獵獲的獵物擺了出來,都山官隨後一一記錄在冊,隻是當他看到那隻吊睛白額大蟲後眼睛就直了,利益熏心,神情貪婪的指著眾人,眄視指使的說:“你們幾個,把這隻大蟲留下,帶上其他的獵物就可以走了!”

    “做夢吧你,快些估算這些個到底是多少!”

    劉瀾知道他們要繳納的稅賦並不高,頂天了這一趟的收獲也就繳納個幾百五株錢罷了,可這小小的都山官卻說將能賣到百萬錢(皮骨都算了進去)的老虎留下,這和明搶有什麽區別。

    漢朝吏治的腐敗由此可見一斑,連張關簡徐四人都不讓這小小的都山官,更何況是嫉惡如仇的司馬劉德然,當然了若是沒有劉瀾撐場麵,估摸著身為市籍的張飛也就隻能乖乖妥協,不是他害怕,實在是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同樣是犯罪,良人最多是打板子,可他這樣的市籍,卻要被發配到邊關,情節嚴重那可就得被砍腦袋了。

    要說張三哥是怕死的人?絕不是,可這麽大的家業,為了百萬錢的猛虎值不值得?不要忘了張飛是買賣人,既然是買賣人看待問題絕不是像司馬那樣看對錯,而是以心中那本帳做標準,賺還是賠,所以做事前他們都會有一番取舍,也就有了選擇。

    所謂千金之子坐不垂堂,隻要是錢能辦的事,他當然不會去惹一些不必要的麻煩,但現在不一樣了,劉瀾發話了,為了自己的大好前途,必須要力挺他,隻要有劉瀾力保,就是真出了什麽事那也不算事。

    “你們幾個聽不懂我說的話?”都山官有些不耐煩了,抬頭看了他幾人一眼,有倆儒生,其中一人胯長劍另一人掛環首刀還背著弓,而另外幾人則個個都是五大三粗的‘貨’,像是家將!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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