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九讚同吳建設的分析。
“後來張久又做過讓步,答應離婚之後,每個月給許彩雲三千塊錢,隻要店子在開著,就每個月都有。
但是許彩雲還是不願意,並且大罵了張久一通。”
“許彩雲明白告訴張久,他就是個打工的,不要以為自己是老板,老板是她許彩雲……嗯,他們結婚前確實簽過這樣的協議,這份協議的原稿被張久拿走了,複印件還在許鳳手裏收著。
但張久覺得自己既然是許彩雲法律意義上的丈夫,時間長了,就不肯認這份協議了。
當初這個店子的投資,都是許鳳母女給他的,可是後來生意越做越大,全都是他的功勞。
張久自己,他以前也沒想到生意能做得這麽紅火,賺這麽多錢……”吳建設略有點好奇地問道:“他那個店子,到底賺了多少錢?”
“據張久自己交代,前前後後幾年時間,應該賺了一百多萬吧。”
“靠!”
吳建設不由得驚歎了一聲。
一百多萬,那是紮紮實實的巨款啊。
連楚南都有點意想不到,道:“就他那個店子,能賺這麽多錢?”
張久那個店子,楚南去看過,也就是惠民市場一個簡單的鋪麵,不多大,和其他店鋪比起來,沒有任何特別之處。
這樣的店鋪,在惠民市場沒有一千也有八百。
如果張久一家店就能賺一百多萬,那整個惠民市場所有店鋪加起來,還得了?
不得把全市的錢都賺了?
不不,是把全省的錢都賺了!葉九解答了他的疑問:“一開始的時候,肯定也沒這麽厲害,也就是本經營。
關鍵張久這人做生意確實有一手,比較講誠信,慢慢的,生意就越做越大了。
尤其是批發,量大,隻要貨走得快,那錢就像流水一樣進來了。”
“整個惠民市場,類似張久這樣的情況,隻是少數。
大多數店子,盈利也就一般。”
做生意嘛,總是有虧有賺的,有人賺得多,就有人虧得多。
真要是整個市場的店鋪都和張久一樣賺大錢,那確實整個平安市的錢都不夠他們賺的。
惠民大市場的規模,也早就進一步擴展了。
“據張久,他這些年確實是賺了些錢,但許彩雲花錢也狠。
並且是水漲船高。
一開始每個月一兩千塊就差不多可以對付了。
越往後,許彩雲越大手大腳。
可能是看店鋪賺了錢,覺得錢來得容易,所以花起來也就越來越大方了。”
“到後來,差不多每個月要花四五千。
張久,看到自己辛辛苦苦賺的錢,每個月都被她拿去打牌輸掉,感覺就像被她在吸血一樣!”
“哼,崽賣爺田心不痛!”
吳建設罵了一句。
盡管許彩雲是本案的受害人,但她這個德性,還真是讓人很看不慣。
隻不過法律就是如此。
許彩雲再混蛋,再不是東西,其他人也無權剝奪她的生命。
法不容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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