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人辦事,怎麽會成為殺人的理由?”
片刻後,裴亮才緩緩問道,端起酒杯,輕輕抿了一口。
一討論案子,酒桌上氣氛就變了。
兩個破案狂人到了一起,一旦談起案子,你還指望他們能重新跳出來找到喝酒的感覺?
“那武洛更沒有殺人的理由。”
葉九馬上道。
殺人案,動機很重要,甚至可以是最重要的破案前提。
沒有解釋得通的動機,整個偵破方向都是不保險的。
當然,狂魔殺人案例外。
神經病殺人,不需要任何理由。
“他確實沒有。
現在基本上定的也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
嚴格來,裴亮不應該和葉九探討案情,因為就這個案子來,葉九並沒有偵查權,自然也就沒有知情權。
裴亮向他透露案情,算是違規的。
不過好在,尚未透露案情細節,縱算違規,也不嚴重。
“還是不對啊……據花兒——哦,就是武洛的女兒,武佳佳,名花兒——花兒,案發那早上,武洛和蔡芬芳吵架,離開家裏去上班的時候,蔡芬芳還跟在武洛後邊罵了幾句……等武洛中午回到家裏,蔡芬芳就已經死亡了。
這個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怎麽可能和他扯得上?”
“她撒謊!”
裴亮嘴角一扯,有點不以為然地道。
“案發當,我就詢問過她,她可沒這麽,她就什麽都沒聽到……後來又聽到他們吵架了,沒聽到他們打架……這個姑娘,可能是受了別人的教唆,故意這麽的。”
身為星州市局重案大隊長,又是辦得“大院殺妻案”這樣影響重大的案子,裴亮不可能連唯一的在場人都不詢問。
而葉九也絲毫都不懷疑,裴亮這話的真實性與可靠性。
這種正式的詢問筆錄,是一定要由當事人確認無誤,簽字畫押的——這都是有法律效力的證據!那麽,花兒為什麽要改口呢?
裴亮的推論很合理。
花兒或許是受了爺爺奶奶的“教唆”。
武洛父母肯定是千方百計要為兒子脫罪,十歲的孩子,也已經能夠分辨利害。
串通起來做假證的可能性還是有的。
裴亮看了葉九一眼,想了想,似乎是下了決心,道:“葉九,這個案子,我建議你不要摻和了,現在基本上,所有的證據都對武洛不利,所有線索都指向他!”
“我們在蔡芬芳的脖頸上,提取到了他的指紋!”
好吧,站在老刑警的角度上來,這真的堪稱是鐵證了!眼見葉九似乎還有話要,裴亮不徐不疾,又加上了最後一根稻草:“最重要的是,武洛自己也承認了。
他招供了!”
“他招供了?”
葉九這下真的有點懵圈。
“他招供了是什麽意思?”
裴亮禁不住笑了起來,輕輕搖了搖頭。
這個葉九怎麽回事?
魔障了嗎?
出這麽幼稚的話?
不過為了照顧葉九的麵子,裴亮還是道:“他自己承認,案發當,他和蔡芬芳吵架了,還打了起來,一怒之下,掐了蔡芬芳的脖子!”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