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華的個人資料還挺多的,厚厚一摞。
不過葉九暫時沒時間細看,因為逍遙夜總會馬上就要到了。
短短幾分鍾時間,他隻能大致瀏覽一下資料內容。
簡單來,曉華和葉九所認知的那些“江湖大佬”差不多,算是典型的混混團夥首領。
這樣的人,葉九見得太多,也接觸過太多了。
甚至可以,葉九記憶中的刑警生涯,有一半的時間,是在和這些社會渣滓打交道。
或者這麽吧,刑警葉九哥一直都在收拾這樣的混蛋!對這種人,九哥從來不曾手軟過。
饒是如此,曉華也有點刷新葉九的三觀。
沒見過這樣的壞家夥!簡直就是頭頂生瘡腳底流膿。
資料上記載,曉華第一次被司法機關處置,是在剛滿十四歲的生日那。
因為犯了流氓罪。
那時候,曉華還在讀初中,居然就已經毀了兩個女同學的清白。
其中一個還是用了強迫手段。
因為他當時還沒年滿十四周歲,沒辦法對他采取有效的製裁措施。
結果在他剛滿十四歲生日的那,公安機關便立即將這混蛋給抓走了,最終處理結果是三年勞動教養。
但三年勞教並沒有改變什麽,反倒讓曉華完成了最後的“蛻變”,從一個“初出茅廬”的流氓,變成了一個標準的街頭流氓。
懂行的人都知道,像曉華這種年紀“幼”的勞教人員,在勞教所通常會得到一定的照顧,隻要你遵守規矩,誠心改錯,接受管教幹部的教育,努力勞動,一般都可以提前解除勞動教養。
但曉華沒有!他紮紮實實坐滿了三年勞教!一都沒有提前。
他被公安機關帶走那,是十四歲生日,解除勞動教養的那,剛好是十七歲生日,一不多一不少。
由此可見,這家夥在勞教所的表現有多麽惡劣,以至於勞教所的管教幹部,連這麽一丁點麵子都不給他。
葉九估摸著,也就是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允許,要不然,葉九覺得,勞教所的幹部能再給這混蛋關上幾年!就不信治不了他!類似這樣“無奈”的心情,葉九哥經曆的可不止一回兩回。
照著葉九哥的意思,對這些死不悔改的混蛋,就該往死裏收拾,可惜他了不算,法律才了算。
解除勞教之後,曉華就像一匹脫韁的野馬,徹底在流氓混混的道路上一騎絕塵,再也不回頭了。
此後,該人又陸續因為盜竊,敲詐勒索,聚眾賭博,組織賣淫,故意傷害等等罪名被判處一年至四年有期徒刑不等。
葉九簡單統計了一下,從他十四歲那年開始,到今年三十四歲,二十年間,此人居然有一半的時間,是在勞改隊和勞教所待著的。
不過,從七年前開始,曉華就再沒有進過勞改隊了。
這七年,他都是自由的。
而他的“事業”,也在這七年時間裏“發展壯大”,從一個街頭混混,成了廣武市頗有名氣的“大老板”。
逍遙夜總會,剛好也是在七年前搞起來的。
葉九心裏頭明鏡似的,知道這中間一定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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