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九現在的偵查行動,在兩個方麵同時展開。
第一個方麵,當然是研究從刑偵支隊那邊弄過來的陳年卷宗。希望能從這中間找到線索。第二個方麵,則是深入調查毛小剛和陸佳的社會關係,看看能不能找到那種和他仇深似海的“冤家對手”。
但鑒於實際情況,這第二個方麵的調查,是無法公開進行的。
表麵上,葉九得給郎正“麵子”,遵守規則。
郎正盡管沒有明令禁止他繼續偵查這個案子,卻也沒有宣布讓他加入“毛小剛陸佳案”專案組。
葉九知道,這已經是郎正能給予他的最大“關照”了。
說起來,郎正也頗為無奈。
一來,郎正希望這個案子不出什麽波折,就按照專案組目前的偵查方向調查下去最好,方方麵麵都很滿意。
但從另一個角度,郎正又擔心,萬一葉九是正確的,怎麽辦?
難道他就可以心安理得地看著一個無辜的警察,最終被冤枉?
無論是郎正現在的身份地位還是他的道德良知,都不允許出現這樣的情況。
所以,郎正既要禁止葉九再去提審張開拓,以免授人口實,同時他又不能命令葉九完全放棄對這個案子的調查。
所以現在,就出現了這種奇怪的情形,同一個案子,有兩撥不同的人馬在分別進行調查。而且都是雪峰市公安局下屬的單位在調查。
專案組那邊,也清楚葉九和特警大隊正在幹什麽,卻裝作不知道,自始至終,都沒有任何人與葉九取得過聯係。就好像這個事情壓根就沒發生過。
不過葉九從私下的途徑也得知,專案組那邊,加快了進度,準備在不久的將來,將案子移交給檢察院。
一旦檢察院正式提起公訴,法院判決之後,葉九這邊,就會變得相當被動。
案子還在偵查過程中的時候,你提出異議是可以的,充其量隻是公安內部的問題,內部糾錯,曆來都允許。
可等檢察院起訴,法院判決後,你還是提出異議,那要“對抗”的,就是公檢法三家了。葉九就算再頭鐵,幹出這樣的事情來,也得好好考慮考慮。
所以,他現在也必須加快進度,在這個案子正式移交給檢察院之前,提出足夠的證據來,證明專案組錯了,完成這個內部糾錯的流程。
他將自己以及特警大隊的其他同誌都“關”在辦公室,埋頭研究卷宗。
而調查毛小剛和陸佳的社會關係這個任務,葉九交給了張思睿。
現階段,唯獨張思睿是“自由身”。
他已經被停職,不能再算是特警大隊的一員。換句話說,他現在隻能算是“私自偵查”,就算出了什麽問題,也怪不到葉九頭上。
但同樣的,如果出了什麽問題,葉九也沒辦法保他。
不過從情理上,張思睿“私自偵查”倒是可以說得過去的,現如今被關押在看守所的,可是他的親哥哥。
任誰遇到這樣的事,都不會“束手待斃”吧?
怎麽也要掙紮一下。
葉九信得過張思睿,以他的水準,不至於一出手就被人“逮住”。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