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給予管委會主任陳景榮行政記過處分;分管交通副主任程振高行政記過處分;常務副主任程振高警告處分;副主任吳宓林調離紅河管委會;
3、給予交管部門、路政部門、公安部門等相關責任人降職、記過等處分。
引起爭議的主要集中在第二點,邵衛平首先發言:
“按這次群體事件的負麵影響程度,個人認為對陳景榮同誌的處分還是輕了,起碼行政降級並調離領導崗位嘛!這是其一;其二,三位副主任處理標準各不相同,雖說有責任主次之分,還是給外界厚此薄彼之感,建議一碗水端平;其三吳宓林同誌調離管委會,調到哪兒也應該說明嘛,不然怎麽討論?”
許玉賢道:“待會兒組織部門提交的人事調整名單裏有吳宓林同誌的去向。”
邵衛平意味深長道:“喲,紀委和組織部無縫對接呀。”
眾人心領神會笑起來。有關方晟與薑姝關係親密的傳聞,市委高層略有耳聞,但如同方晟與徐璃的關係,隻是風傳並無實據,因此領導之間偶爾影射卻不敢明說。
薑姝性格直爽明快,當即反擊道:“紀委也想跟政法委對接,邵書記敢嗎?”
“既然邵書記好奇,方部長不妨提前透露一下,這會兒就算討論通過了。”羅世寬急於幫吳宓林擺平麻煩,主動站出來說。
方晟慢吞吞翻開名單,道:“擬調吳宓林同誌到機關事務管理局任常務副局長,級別仍是副處。”
機關事務管理局屬於市正府下轄的二級部門,同樣是副局長副處級,與一級部門如教育局、財政局、民政局等不可同日而語,從蒸蒸日上的紅河管委會到機關事務管理局,算是某種程度的貶黜。
這是方晟住院期間反複考慮後與羅世寬商量的方案,一方麵調離原崗位到二級部門也算形式上的處分,另一方麵機關事務管理局是羅世寬的勢力範圍,有他直接罩著今後調整崗位、晉升相對容易些。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