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味著商林農村信用聯社答應收購的話,前提條件就是填補4.65億窟窿!
可是,信用社如果拿出得這筆錢就不叫信用社,而應該叫農商行了。
早在二三十年前,從沿海省份開始凡符合條件的信用社——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都翻牌成立商業銀行,為日後重組、發展和上市打下基礎。但翻牌是有條件的,銀保監會在核心資產、負債率、不良率、呆賬準備金等指標有明確而嚴格的規定,沒得商量。
這麽多年了,商林農村信用社還達不到翻牌條件,經營狀況之糟糕、資產質量之差可想而知。
4.65億債務,有可能連帶著信用社一起垮掉,那就玩完了!
所以此時苠原鄉區區260萬公路集資款對白鈺來說已不算問題,自從踏入金融局辦公室起,他麵對的問題都以“億”為單位。
正埋頭啃會計報表,門被“咣當”推開,有人匆匆說:“白局來了?請和解局一起到406會議室,麻縣長主持金融聯席會議!”
“啊,怎麽事先沒接到通知?”解聖元邊拿筆記本、茶杯邊問。
外麵那人已跑到五六米外,遠遠道:“臨時決定……”
“瞧瞧經常這樣,根本坐不下來。”解聖元攤手無奈道。
如他所說,麻百居突然召集商林各家銀行行長開會的目的就是強行攤派,為大興土木的“榆蘆商業中心”輸血。
除了信用聯社顧主任躲在角落不敢吱聲,工行、農行、中行、建行等國有銀行並不畏懼,理直氣壯跟麻百居較量:
作為投資方的法人代表已負罪潛逃,意味著榆蘆公司已喪失還款能力,怎麽可以向銀行申請貸款?
一沒土地,二沒房產,地麵建築都抵押給省城銀行,我們憑什麽放貸款?
沒抵押質押,沒擔保,將來貸款收不回誰負責?
麻百居回避這些具體而現實的問題,反複強調各家銀行要與商林同舟共濟,指出隻有按期完成“榆蘆商業中心”建設並投入使用,項目良性循環,才有可能挽回前期經濟損失,維護和穩定金融秩序。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