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煜粗估至少八到十個億!
但鳳麒麟聰明之處在於,無論什麽手段、伎倆、花招,他既不是決策者也不是經手人!
查遍財務中心所有大額支出審批單和發票,鳳麒麟沒簽過一個字;
查遍人事、項目、工程的所有決議,統統是集團經營層做的決定,僅僅交給鳳麒麟備案;
查遍所有項目書、資管會議、對外擔保等材料,最終審批人都是總經理張益強!
也正常,張益強是經營層負責人嘛,凡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必定需要他簽字。
所以於煜苦心費詣弄了洋洋灑灑幾十頁材料,落到嶽峙眼裏就淡淡四個字“口說無憑”,所有問題全部抹平。
說得也是,光靠證人的指控到法庭也站不住腳,因為送禮這種事除非全程錄像,不然很難說得清楚。
你說送了兩箱茅台,我還懷疑是假酒呢;你說送了兩塊金磚,足金多重,是不是純金?
都難以證實。
如何找出鳳麒麟違規違紀證據呢?總不能衝到他家佛堂,說那些金佛像都是受賄得來的吧。
當然也行,有個罪名叫做“巨額財產不明罪”,套在鳳麒麟身上剛剛好!
不過,據說早在數年前徐尚立親自率隊進駐榆達集團調研,受高人指點,鳳麒麟就把純金佛像都轉移了,目前端放在佛堂的都是鍍金。
對了,金佛像……
於煜嘴裏念念有辭,從數千張談話筆錄裏翻出一張,上麵赫然記錄著一段對話:
你知道純金佛像藏哪裏去了?
聽說交給他妹妹保管。
他妹妹叫什麽名字?在哪兒工作?
哪兒工作不清楚,名字叫做……鳳花花……
“鳳花花,”於煜喃喃道,疑惑地騷騷後腦勺,“好熟悉的名字啊,似乎聽誰說過……”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