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巡街衙役,每二十人被分為一隊,由一名捕快統領,總共六十一個捕快。
和衙役們加起來一千兩百八十一人,屬於吏的範疇。
再往上,則是八名捕頭和兩名總捕頭,外加典吏曹留,這十一人則屬於官的範疇。
大周施行的是官、吏並行的行政體係。
吏不入官籍,為各級衙門內的具體辦事人員,由各級衙門管轄、任免以及製定管理條例和升遷體係。
自然,吏的俸祿待遇,也由各級衙門自行籌措,基本上都來源於稅賦的收入。
而官則由大周朝廷統一調配,官的俸祿待遇為朝廷中樞財政統一撥付。
任何涉及到了官員的考核和獎懲,都必須由大周朝廷來進行。
也就是說,江凡這個城尉,對於一千二百二十名衙役,以及那六十一名捕快,都有著生殺予奪的權利!
但對八名捕頭、兩名總捕頭以及典吏曹留,卻隻有管轄的權利。
吏和官的體係並行,也使得這兩種體係之間,存在著難以逾越的天塹。
正常情況下,‘吏’幾乎不可能被薦拔成為‘官’。
所以江凡在具體考慮,一旦引發了事端,那麽可以用來開刀的,就隻能是那些衙役和捕快。
至於捕頭、總捕以及典吏曹留,他的權限暫時隻能架空處理。
這是江凡需要再調用一部分林家族人的主要原因。
‘官’的事情,他插手能力有限,可‘吏’的問題,他卻有著足夠的權利去進行調配。
而隻要保證‘吏’的層麵可以如臂指使,那麽‘官’的層麵自然而然的就會被架空。
畢竟,‘吏’才是具體的辦事人員,一旦沒有了‘吏’的支撐,‘官’也就失去了耳目和爪牙。
確定了大體的思路,江凡頓時覺得頗為愜意,舒坦的靠在了椅背上,開口道:“好了,把你們今天調查到的東西,都和我說說吧,具體有什麽發現?”
幾名林家族人互相對視了一眼後,負責那個農戶之家的林家族人率先開口道:“少爺,我前往那個農戶之家所在的村落打探了下,那個農戶之家……名聲很差。”
“村子裏對於那家人表現出了頗為厭惡的態度,據我了解,那家人之前一共有四口,死去的姑娘是家裏老漢和第一位婆姨所生。其後第一位婆姨病死,便續弦了這第二位婆姨。”
“這第二位婆姨嫁給老漢的時候也是個寡婦,算是帶著兒子一起改嫁。所以實際上,那個農戶之家是兩家拚湊在一起的。但半年之前,老漢病死,家裏就隻剩下了三口人。”
“從那時候開始,死去的姑娘在家裏便沒了任何地位。這寡婦的兒子是個懶漢,平日裏不事耕種,在村內遊手好閑、偷雞摸狗,惹的村裏人對他是人憎狗厭。而寡婦又是個寵兒子的脾氣,對老漢留下的這個姑娘,便動輒打罵。”
“一家人唯一的收入來源,就是依靠著姑娘在城裏做工賺錢,隻是這賺到的錢,都會被寡婦和他的兒子全部拿走。至於姑娘本身……一個大子兒都留不下。”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