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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5章 酷刑恐嚇(2/2)

作者:邢雲劉水字數:4528更新時間:2022-08-12 01:42:22

    而第五種叫淩遲,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淩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瑾,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淩遲處死,行刑前以漁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衝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六種叫縊首,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華夏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麵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嶽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第七種叫烹煮,即「請君入甕」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甕,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甕下麵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甕裏。

    第八種叫宮刑,宮刑又叫腐刑。華夏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全部割掉。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裏。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衝抵死刑。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裏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第九中則是刖刑,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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