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他既然對天脈之靈有過承諾,自然要盡可能的相助。
因此他並未離開,而是在這裏等待,同時也算是為天脈之靈護法。
不論最終天脈之靈成功與否,他都打算收了混元神凰,將之納為記名弟子。
生而為宇宙之主,如果放到永生界,就等於是生而為聖仙。
這樣的一個特殊生命,也算得上是得天獨厚了,夠格被他收為記名弟子。
再加上造化之力的加持,或許以後會有更大的前程。
另外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混元神凰誕生的概率非常低,在浩瀚吞星界中,一個宇宙輪回時代,也最多能出個三五頭。
而且,還不可能是同時誕生。
基本上都是一頭混元神凰死亡了無盡歲月以後,另一頭才有可能會誕生。
這樣一頭又好看又強大又稀有的神獸,如果帶在身邊當寵物……豈不是相當拉風?
坐騎已經有了,那頭玉麒麟天賦上不比混元神凰遜色,隻是由於永生界的規則限製,必須一點點修煉才能擁有強大的實力。
實際上,在永生界當中,哪怕是天君之子,出生時也不會擁有強大的修為,必須要經過修煉,才能成仙作祖。
隻不過,作為強者的後代,修煉的速度會遠超普通人。
不僅是修煉需要的資源應有盡有,更重要的是,他們本身繼承自父輩的天賦,就非同小可。
轉眼之間,便又是三個月過去。
三個月的時間,足以讓很多事情塵埃落定。
李耀雖然破壞了武者界的規矩,對羅峰的父母出手了,但他畢竟未能真正傷害,乃至於殺死羅峰的家人
更何況,李耀有HR聯盟撐腰,再加上李家和波萊納斯家族的相助。
所以,即便是極限裁決所,也無法草草將其判處死刑。
不過,正所謂“死罪可免,活罪難逃”。
雖然沒有被判處死刑,不過卻被極限裁決所直接判處了“二十年”有期徒刑,並令其賠償羅峰及其家人各項損失,折合華夏幣兩百億元!
兩百億華夏幣,絕對不是一個小數目。
哪怕是高等戰神,一下子拿出這麽多錢,也會覺得有些肉痛。
不過,以李耀及其背後家族的財富,兩百億華夏幣,倒也不算太誇張。
判決生效後的七天內,兩百億就已經被打到了羅峰賬上。
除此之外,極限裁決所還把李耀的服刑地點,定在了洪寧基地市內部的一所特殊監獄中!
在那所監獄當中,哪怕是超越戰神的存在,也絕對不可能強行逃脫!
那裏說是監獄,其實是洪最早發現的一處古文明遺跡,經過改造之後,才成了一所監獄。
隻有全世界最凶殘,最不可控製的罪犯,才會被判處在這個監獄中服刑。
事實上,那所監獄的正上方,便是洪及其麾下最親近的那幾位巡察使的住所。
在這種情況下,李耀根本不可能有絲毫越獄的機會。
得到兩百億賠償款之後,羅峰做的第一件事,便是通過極限武館的內部渠道,購買了一份生命之水。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