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蒂笑道:
“是個男人,而且不是普通的人。
可惜並沒有改掉這個陋習。
要知道。
人的信念一旦根深蒂固。
改變就很難了!
清朝時期滿族人是在馬上得天下。
滿族婦女都崇尚大腳。
不讚同纏足。
但清軍入關後。
漢族女性的“三寸金蓮”卻贏得大清滿族婦女的青睞。
清政府為了保護遊獵民族人高腳大便於狩獵的特點。
並從滿族女性身心健康角度考慮。
多次禁止旗人纏足。
但屢禁不止。
仍有許多旗女仿效不疲。
纏足之風反而日盛。
並有男人非小腳之妻不娶的風氣。
社會一時以大腳為恥。
滿族女子對小腳崇拜達到了狂熱的程度。
而且纏足風愈來愈烈。
朝廷也曾多次下令禁止。
順治皇帝就曾經下詔說。
凡是當時所生女子,嚴禁纏足。
康熙元年再次規定說。
如查得元年之後所生女子纏足者。
罪其父母。
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議處,平民則交刑部處置。
情節嚴重者枷責四十大板,流徙十年。
後有人上奏說規定太嚴,清政府才免禁。
民間婦女遂再度恢複纏足。
到了乾隆皇帝,又多次降旨嚴禁。
乾隆的禁令隻煞住滿族女子的裹足之風。
漢族民間女子依然裹足如故。
康有為在《戒纏足會檄》中說。
希望家鄉人放棄纏足陋習。
並下決心不給自己的女兒纏足。
這一舉措使康有為在家鄉受到很大排擠。
順治和康熙兩度禁裹足。
但終敵不過傳統習慣。
清人婦女逐漸被漢化。
穿上瘦金蓮。
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後。
發布命令通飭全國勸禁纏足。
但有些婦女口頭上讚成放足,暗地裏卻偷偷纏足。
民國十多年的時候又發布放足布告。
為解放婦女的小腳。
專門成立了領導班子。
對不放足的婦女進行懲罰。
在這種管製下。
女人才逐漸改變了思想。
不再去糟蹋自己身子。”
黃小婁好像恍然大悟一樣。
問身邊的方氏:
“姐姐,那你是自願纏足,還是被迫的呢?”
方氏低頭不語。
隻顧走路。
方媛說:
“我娘其實是不願意的。
但是又害怕爹爹不喜歡。
所以就隻能繼續纏著了。”
方氏回頭對方媛說:
“你今天怎麽話這麽多,快過來扶著我!”
然後對丫鬟說:
“香兒,去找管家過來,給這位黃公子找一身衣褲穿。”
貝蒂說:
“要是有女人穿的,也我找一身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