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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孽債難還,老作家願送保姆上大學(2/2)

作者:鄒當榮字數:4718更新時間:2019-09-21 00:48:57

    飯後,方玲打開洗衣機,幫曾伯伯洗衣服,整理衣櫃,又發現他的襪子不是腳趾頭那裏穿了洞,就是襪子後跟磨穿了,幾乎沒有一雙完整的。她上街買了針線,將這些襪子一一縫好,這才坐下來看電視。那一夜,方玲枕著曾伯伯的咳嗽聲久久不能入夢。半夜起來上廁所,發現曾伯伯房間的燈還亮著,方玲在心裏說:“他太需要人照顧了!”

    第二天,方玲主動要求留下來當保姆,照顧曾伯伯的生活。曾明隱說:“這怎麽行呢?你應該有更好的前途。”方玲俏皮地說:“反正我不回去了,要不您幫我在城裏找工作,要不我給您當保姆。”她想,隻要能夠留在城裏,就經常可以照顧曾伯伯了。曾明隱想了想,沒有更好的辦法,而自己也確實年紀大了,生活上需要人招呼,就讓她留下來了。

    方玲善良、勤快、嘴巴乖,作協住宅區的人都喜歡她。曾明隱在生活上有方玲招呼,可以更加投入地潛心創作,竟在三個月之內寫出了一部20萬字的長篇小說。後來這部長篇小說被改編成電視連續劇在各級電視台播放,深受觀眾喜愛。方玲由於天天跟曾伯伯在一起,對他的人品和文品有了深入的了解,竟漸漸地喜歡上了這個年齡比她的爸爸還要大10多歲的作家伯伯。

    曾明隱對方玲卻隻有師生之情,沒有愛戀之意。不是他不渴望愛情,而是雙方年齡上的懸殊使他不敢有什麽想法。然而,所有的一切都隨著曾明隱一次醉酒之後改變了。

    1998年5月12日,曾明隱應邀參加本市日報社副刊部舉辦的征文大賽頒獎會,擔任評委。本市的文學愛好者出於對老師的尊敬,給曾明隱敬了不少酒。曾明隱回來後就嘔吐不止,弄得一身汙穢。方玲將他扶進房間休息,準備幫他把髒衣服換掉,不料曾明隱酒醉神迷,竟將她當成了死去的妻子……

    曾明隱醒來後,穿好衣服,抱著頭蹲在地上,半晌才站起來,對方玲說他想自首,要方玲跟他一起去派出所做證。方玲哭著說:“是我自己願意的,我愛你!我要嫁給你……你有沒有想過,你去自首了我怎麽辦?”曾明隱想,是啊,方玲一個18歲的姑娘,以後怎麽見人呢?可是,如果要她嫁給一個60多歲的老頭,又實在是委屈她了。

    曾明隱放下手頭的創作計劃,到處找關係,托熟人,準備給予方玲一定的補償,讓她重新開始新生活。1998年9月,在征得方玲的同意後,曾明隱使方玲成為了湖南某大學的自費生。

    方玲上學後經常寫信、打電話,說等她大學畢業後就做曾明隱的新娘。曾明隱為了讓她安心學習,不得不假裝應允她。不過,他除了給方玲寄生活費以外,唯一的交代就是要方玲好好讀書,從來不在信上談及兒女私情。方玲每個星期都說要回來看望他,他也盡量以要外出開會或辦事為由回避,希望時間長了,方玲能夠慢慢地忘記他。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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