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118章殺人碎屍案再開庭(2/3)

作者:千羽兮字數:6840更新時間:2022-10-06 04:12:55

    他斷斷續續把事情過程描述完。

    倪曼青馬上問道:“當時你看到死者身上有傷嗎?”

    梁森細細回憶了一下,搖頭,“隔得太遠了我看不清,反正沒流血,不過客廳有些亂。”

    站在被告席上的阮正茂,一直留意梁森的話,聽於此,他認同地點了點頭,當晚就是沈憶之罵他的時候,把東西都掀翻一地。

    倪曼青留意到阮正茂的表情,她目光再度鎖上梁森,“你看到死者趴在沙發上哭那會,大約是幾點?”

    “我安全爬下樓的時候,看了眼時間,已經過了淩晨12點。”

    “那你認識本案嫌疑人阮正茂先生嗎?”

    梁森看了眼不遠處的阮正茂,點頭,“認識,他以前就住在那棟公寓的二樓,經常帶女人出入,我看到的已經不下十個了,不過我和他不熟。”

    阮正茂說白了和梁森差不多,也是不務正業,但隻是手腳比他幹淨,許是羞愧,他把頭低下。

    “你離開後,在附近有看到阮正茂逗留嗎?”

    “沒有,我離開的時候周圍沒有人,連車都看不到一輛。”

    他的回答,剛好與阮正茂說辭相吻合。

    倪曼青眉頭舒展,又問道:“你離開後去了哪裏?有人可以為你證明嗎?”

    “我離開後去了肥仔大排檔吃夜宵,那的老板和夥計都可以給我證明。”梁森說這話時,有些焦急,生怕自己會被誤認為殺人犯。

    倪曼青提問完畢,轉而看向審判長,陳訴道:“老城區有數十年的曆史,有些老建築已經超過50年以上的房齡,目前都是一些老居民在居住,極少有外地人口。街道狹小,行車困難,但四通八達,街與街的相連正好也和大馬路相接。根據我方當事人所說,當天晚上他離開後,一直走到福興東路那一帶才打到車。而居民房到福興東路大約要20分鍾路程,然後上車去酒吧,按照時間推算,在梁森離開時已經12點,證實二樓隻有死者。假設他途中折返回去殺人,從福興東路回到住宅最起碼已經12點15分以後,而在1點許,他已經來到酒吧,隻有短短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謀殺、處理屍體、打掃案發現場,再打車來到酒吧根本是不可能實現的事情,所以,謀殺沈憶之的凶手一定另有其人!”

    她條理清晰,字字掐點,如重拳砸落眾人心口,既具有說服力。

    聽審席上的阮夫人,緊張地握住了手,看向冷靜透著睿智的倪曼青,心裏感慨,果然,她是找對人了!

    倪曼青強有力的分析,令關正文這方頗感壓力。

    他站起來,整理了一下衣著,目光不經意刮過倪曼青,兩人四目碰撞時,倪曼青眉眼冷厲,毫不相讓。

    他勾了笑,轉而看向梁森時,變得嚴肅,“梁森,你說案發當晚,你聽到死者和嫌疑人在爭吵,他們當時的爭吵內容,你有聽到嗎?”

    梁森回憶片刻,回答道:“聽得不是很清楚,但我好像聽到那個女人罵男人是騙子,混蛋之類的話。”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