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司城順著他的話說道:“也就是說,除了姚海欣和你之外,方建平也知道,而姚海欣有沒有告訴其他人,你無法確定,是嗎?”
“是的。”
“第一,姚聶兩家因為醫患關係,兩家來往甚好,聶冠麟是看著姚海欣長大的,麵對姚海欣的威脅,聶冠麟隻是失望並沒有怨恨,既然和姚海欣約定了用錢解決問題,聶冠麟又怎麽會激化矛盾,惡化情況,設計殺害她呢!
“第二,雖然現場沒有找到第三人證,但也不能說明聶冠麟就是奸殺姚海欣的凶手,他身為集團董事長,坐擁身價百億,想得到一個女人,何必用強?”
“第三,聶冠麟先生從不沉迷女色,一心鍾愛妻子,他又怎麽可能對死者姚海欣產生邪念?”
接著,他又拿出一份聶冠麟中毒當晚,醫生給出的詳細報告,呈交給審判長,嗓音深沉有力,“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個證據,聶冠麟被關押期間,突發中毒入院治療。醫生指明,他長期服食與病情相駁的藥物,這些藥物等同慢性毒藥,這足以證明,在他的身邊有人想害他,能給他下慢性毒藥的一定是身邊最親近的人才有這個機會,而這個人也很有可能隱藏其中得到什麽重要線索,先下手為強,栽樁嫁禍。”
蘇汶靜靜聽著,眼底搖曳著一縷暗光,深不可測。她又朝方建平那兒瞟了一眼,寒意漸生。
公訴人從容不迫,反駁道:“辯方律師,這不過是你憑空猜測,辦案人員目前都沒有確定這個下藥毒害聶冠麟的人是誰,但聶冠麟的犯罪動機明確,隱瞞非法買賣活體器官的事實。審判長,我懇請讓下一個證人丁一磊上庭答供。”
丁一磊,當年車禍死者丁一森的哥哥。
“丁一磊先生,請你敘述38年前那場車禍的整個過程。”
“我弟弟名叫丁一森,一森不務正業,經常惹是生非,違法的重罪他不敢做,但小偷小摸的事情做過很多,經常闖禍,還有酒駕。
“出事那天,一森和別人飆車發生了車禍,我們趕到醫院時,醫生已經下達死亡通知,車禍導致腦部受到重擊,腦組織壞死導致腦死亡。後來我們領到屍體去到殯儀館後,入殮師告知,一森的胸腔曾被打開過,我覺得奇怪,一森不是死於腦死亡嗎?怎麽胸腔也被打開,後來我們找到當時我弟弟入院時接收的醫生姚海明,他馬上給了50萬封口費,讓我們不要再多過問。我們家的家庭條件不好,所以商量過後,決定息事寧人。”
公訴人麵露不悅,對他的行為進行譴責,“你知道這種事情是犯法的嗎?”
丁一磊淡淡道:“知道又怎麽樣,不知道又怎麽樣?那個年代,能吃飽穿暖過得舒服最重要,一森已經死了,平時他惹下那麽多禍,我們沒少賠錢,死後能給家裏的生活改善,給父母一個頤養天年的機會,也算是回報,我這麽做,有什麽錯!”
有時候,與法律相違的最大敵人是現實,有多少人為了現實,不得不漠視法律,遊走在道德與法律的臨界點。
他的話,令在場的人都沉默了片刻。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