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潛展開表疏,上下查看。
這一次,也算得上是參律院爆發出了強大的戰鬥力,否則按照漢代官場拖拉的習慣來說,這麽多的犯人,沒有十天半個月,甚至半年都未必能夠審理完畢的。
所以說,能不能做事,主動和被動之間,還是相差非常大的。
斐潛看著,緩緩的搖了搖頭。
韋端的小心肝一下子就提了起來。
斐潛緩緩的說道。
韋端大體上還是沒什麽錯,大體上分為了三個輕重等級。最重的,依照漢律,對於一些確鑿是殺人了的,判處斬刑,對於手上沒有沾染鮮血的,隻是搶奪財物或是毀壞市坊的,以次一檔判決,流放為主,然後再次一檔的,隻是跟著起哄的,沒有明確的罪行指向的,則是以肉刑鞭撻並處罰金。
聽聞了斐潛的話,韋端愣了一下,然後小心翼翼的問道:
斐潛反對用、、,並非是因為聖母心發作,而是相反,覺得僅僅是、、,太過便宜了。
簡單。
,之前斐潛就有提及過,將這些懷有異心的家夥往邊境上送,其實就是給自己添堵的行為。
而另外一個刑罰,對於很多人來說,,無疑就是最佳的結果。
前來參加考試的這些考生,基本上來說是大體上屬於各家的旁支,也就是大概歸屬於一列的,所以即便是斐潛斬了這些人,對於這些士族世家家族來說,傷害也不大,就像是剪掉了一些枝杈,並沒有傷到主幹,而且因為斐潛斬了這些人,那麽這些人的罪責也就自然以死抵消了,剩下的,便是失去了親人而慢慢衍生出來的怨恨。
這種事情,斐潛在後世沒少見。
從最開始祈求原諒,哭求和解不成,隨著自家孩子償命之後,便演化成為了滿心憤恨,為什麽對方不願意和解?憑什麽都跪下去求了還不肯原諒?為什麽一定要害我家孩兒性命?然後就覺得自家孩子的罪已經結束了,然後對方家庭的才剛開始,去糾纏,去鬧,去圍堵對方家門。
這個沒有什麽問題,也是應當如此判決。
斐潛冷笑了一聲,
韋端略有些遲疑的問道。
斐潛緩緩的說道,
韋端微微哆嗦了一下,
斐潛點了點頭。
韋端又小心翼翼的問道:
斐潛笑著,
砍頭了,流放了,鞭撻了,然後損失還是原來的,並沒有因為這些人受到了刑罰,而立刻彌補了損失。所以對於不是死罪難免的那些人,都應該是判決勞役,來代替流放或是普通的肉刑,以其產生的價值來彌補供養受到損害的家庭和商鋪。
更何況斐潛現在還有那麽多的礦山需要開,路需要修,房子需要建,城牆需要修葺,既然有精力蹦蹦跳跳,還不如將這些精力用在這些基礎設施上,也算是給廣大民眾造福。
當然,這僅是一個方麵的意義,還有另外一個方麵的緣由……
韋端接受了甲方的修改意見,心驚肉跳的退了下去,回到了參律院中,坐在自己的桌案之後,木然發呆了半響,就像是一個被多次改版而身心俱疲的設計師。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