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一百七十九章 衣缽(1/2)

作者:奉義天涯字數:4756更新時間:2020-01-01 14:20:18

    孫唐一臉疑惑,站起來,走向前,接過於德臣手裏的案卷。

    剛剛翻開一頁,孫唐整個人都一下愣住,滿臉的不可置信。

    這不是別的,正是孫唐剛剛所說的“第一份筆錄”。

    “這個?這個?這不是被你...您...扔了嗎?”孫唐的情緒略有些激動。白鬆真的是第一次在孫唐的臉色看到如此誇張的表情,也許中了十萬元大獎孫唐都不會如此失態。

    “你自己看吧。”於德臣沒有解釋什麽:“在我櫃子裏放了二十多年了,現在還給你,留著做個紀念。”

    白鬆探過頭去,才發現,這個案卷冊裏麵,是一張張A4紙訂起來的,而每一張A4紙上麵都是用膠水貼了一張飽經滄桑的手寫筆錄紙。

    筆錄如果想要真實有效,那麽就必須有被取筆錄人的簽字、捺印或者其他情況。有些時候,犯罪嫌疑人拒絕簽筆錄也無所謂,警察直接可以自己在筆錄裏注明就行。反倒是不配合的這些人,隻靠證據照樣可以判決,而且還不會被從輕發落,也就是說,“坦白”確實是任何犯罪嫌疑人可以從輕判決的條件之一。

    因此,筆錄是手寫還是電腦打印,都不會影響筆錄的法律效力。

    這個案卷裏的每一張手寫紙,都十分老舊,有的明顯曾經被人團成了團然後再展開,還有的被撕成好幾塊,又重新沾粘在了一起,白鬆已經看出來了,這應該都是孫唐剛參加工作的時候寫的筆錄,孫唐這麽多年來字跡變化也不算大。

    現在的警察,師徒之間的感情,普遍上已經不如以前,白鬆和孫唐這對師徒的關係,在九河橋派出所應該都算是最好的了,孫唐雖然也批評白鬆,但是總的來說十分照顧。

    可是以前的時候不一樣,那個時代,警察不一定是經過高等教育,有的真的就是中專等畢業,有些人來當警察之前也沒有讀過警校,可以說對警察工作一點都不懂,也經常有到了派出所啥也不會的情況。

    怎麽辦?

    嚴師出高徒,是上世紀九十年代的經典辦法。

    孫唐就曾經遇到過一位嚴師--於德臣。

    孫唐剛參加工作的時候,筆錄取完,於德臣看一眼,直接撕了扔垃圾堆:“寫了些啥破玩意,重新去取筆錄。”

    一個半小時後,再拿來第二份,“毫無進步,重新取。”接著這份筆錄就能被扔進紙簍。

    直到第三遍回來,於德臣才會說兩句,說一下哪裏不對,但是這一份還是一樣的結局,扔掉。

    第四份取完,可以說一天都過去了,孫唐胳膊都要斷了,隻能苦哈哈地等待師傅的認可。

    這一份,有時候於德臣點點頭算是過了,有時候還要第五份。

    這曾經對孫唐來說是個極大的打擊,如果是現在的90後之類的,估計早就和師傅打起來了,手寫的東西哪有那麽簡單,又不是現在打印的。

    也因此,孫唐直到後來,一直對於德臣頗有微詞,孫唐想到那段時間學徒的時光就有些生氣。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