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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人格騙局》(8)(2/4)

作者:夏繁天字數:9110更新時間:2023-10-02 03:06:31

    林木認為葉隊的話說得很有道理,因為葉隊對受害者的了解比他們任何一名辦案人員都要多。但正是由於葉隊跟受害者之間存在特殊關係,局裏要求他回避調查,立即退出“4·30案”與“5·21案”的偵破工作。

    很快,陳副支隊成為專案組的最新負責人,葉隊無法再繼續插手案件的調查工作,他提出的意見也被陳副支隊忽略了。專案組決定將兩起入室搶劫案並案調查,繼續按照“4·30案”的破案思路偵破“5·21案”。

    日子一天天過去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始終是個未解之謎。兩起案件的調查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當中。

    跟林木通完電話,我便開始靜下心來研究“5·21入室搶劫殺人案”,並把這起案件跟“4·30入室搶劫強奸案”進行了對比。這兩起案件的性質有一些相似之處,但不同點也是顯而易見的。總結下來有以下三點:

    第一、“4·30案”的受害者遭遇搶劫之前曾在自助提款機上取了大量的現金,因此被凶手盯上。而“5·21案”的受害者沒有在銀行或提款機取過錢,凶手選擇作案目標的方式不同。

    第二、“4·30案”的受害者丟失的財物較多,有兩部手機,一副墨鏡,一台平板電腦以及現金五萬兩千元,受害者家裏有被凶手翻動的痕跡,凶手劫財的目的非常明顯。而“5·21案”的受害者隻丟失了一部手機和隨身佩戴的鑽石項鏈,家中雖有被凶手翻動的痕跡,但受害者的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等值錢的物品仍在。凶手劫財的目的不是很明顯,犯罪動機值得懷疑。

    第三、“4·30案”的受害者遭遇了搶劫和強奸,沒有被凶手殺害,而“5·21案”的受害者被凶手殺死了。這是兩起案件最大的不同之處,必須弄清凶手的殺人動機是什麽。

    我一邊思考著這些問題,一邊拖出房間角落裏落滿灰塵的寫字板,把腦海中飛速運轉的想法記錄在上麵。

    寫字板的中央是“5·21案”的受害者——張婉靈的照片,那是案件剛發生不久,我懷著極度悲痛和憤怒的心情用圖釘釘上去的,目的就是提醒我自己,無論如何一定要將殺害張婉靈的凶手繩之以法。

    看到她紮著高高的馬尾辮子,衝著鏡頭眨眼微笑的樣子,我的心忽然被什麽東西刺痛了。

    共同經曆了那場大火的考驗,我跟張婉靈成為了生死患難的朋友。這張照片是她在醫院接受完心理幹預治療,我跟葉隊請她吃飯,慶祝她重獲新生的時候拍攝的。

    能勇敢堅強地從人質劫持案的陰影中走出來,對於一個弱女子來說實屬不易。如果她還活著,她跟葉隊應該會好好地在一起吧?他們兩個人應該會過上幸福快樂的生活吧?

    美人和英雄,多麽般配啊。

    一想到這些美好卻不複存在的未來,我的內心就感到深深的遺憾和惋惜。

    可惜沒如果。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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