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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田地私有(1/3)

作者:常歡樂字數:8786更新時間:2020-02-28 00:35:03

    宗興直言不諱地說:“一切皆因土地屬於公有,並不)?|他們自思自己辛勤耕作種植,半數入官也就罷了,沒準等自己將荒地和貧地開墾成良田,義軍就會前來宣布這良田屬於義軍所有,將他們的良田奪去。”

    盧俊義聞聽此言,有些怒氣道:“我從沒有過這樣的打算,為什麽這些人會這麽認為?”

    一旁的蔣敬解惑道:“趙宋官府也做民屯之事,一旦屯民將荒地和貧瘠之地開墾成了良田,趙宋官府就會借田地本來屬於朝廷的名義收回,借機霸占屯民的良田,然後分給貪官汙吏做田租。有僅捍衛官吏利益的趙宋朝廷的榜樣,屯民們也不敢對義軍抱有太大幻想,想到這田地反正不是自己的,種好種壞一個樣,就消極懶惰起來。”

    陶宗興也講到軍屯的情況:“參與軍屯的士兵們的想法是,自己是個軍人,不知道什麽時候就會調走,辛苦開墾出來的良田就盡屬他人,幹嘛為他人做嫁衣,所以他們也懶了下來。”

    聽了蔣敬和陶宗興的話,盧俊義有些不太相信,便又找來了幾個屯民和屯兵,讓他們坦白地講自己屯田的感受。因義軍有“言者無罪、精辟有賞”的言論自由獎勵製度,再加上盧俊義的坦誠相見,他們都一五一十地將真實感受都講了出來,跟蔣敬和陶宗興所說相仿。

    盧俊義禁不住想起了後世的國企和私企的差別,他沒穿越前也在某個國企裏工作了一小段時間,人浮於事、關係至上、幹好幹壞一個樣的現象很嚴重,工人上班時間都是在打牌賭博或者睡覺,完全談不上效率,如果不是國家政策扶持,那個一萬人的大國企也將頻臨破產。

    後來他又發現,凡是那些國家所有的,本應該讓全體國民或某些國家集體全體員工獲得利益的,通常都是被貢獻最少的小部分人給占有了,大部分國民隻分得一些殘羹。像某些土地資源,完全被某些地方官僚和開發商占有,國民不得其利反受其害。

    鑒於後世種種教訓和現實的種種情況,盧俊義征求所有義軍將領和屯民、屯民的意見,製定出一部田地法令,法令的根本點就是田地所有權和使用權都歸私人所有。

    當除去惡霸地主和奸商後,他們的土地分給了原來的佃戶和其他流民、移民,這些即為民屯,田地歸屯民所有,收成跟義軍五五分成,免稅但暫不免勞役。二十年後所有屯田都隻需上繳四成。

    如果屯民另行開辟了荒地,則荒地也屬於屯民所有,收成跟義軍六私四公分成,這是鼓勵屯民開荒。當義軍開辟了新領地,移民過去屯田也屬於民屯,分給該移民的田地也歸移民所有,因移民是離鄉背井而來,為了刺激移民的熱情,收成分配便為六私四公,當然這隻是前二十年的優惠,二十年後,依然要交租四成。

    像甘蔗園這種經濟作物的屯田,土地也歸屯民所有,收成比例為五五分成,義軍收得五成,便不怕甘蔗園主囤積提價,甘蔗園主剩下的五成便按平價賣給義軍公立的糖場。

    有人問道:“如果有取巧耍滑之徒交租時隻交差田收成或隱瞞部分收成。該如何是好?”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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