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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田地私有(3/3)

作者:常歡樂字數:8786更新時間:2020-02-28 00:35:03

    農戶再去買地時如若缺錢,可以到義軍的官辦錢莊,以已有的田地作抵押,申請低息貸款,購買適當畝數的田地,以每戶人家裏每口五畝地為上限,超過這個畝數要加收半成田租。

    除了剿滅一部分惡霸地主武裝外,盧俊義基本上沒有動過地主階層,特別是那些耕讀傳家書香門第的中小地主家,這是統一戰線要團結的階層。

    對這些地主家庭,義軍政權征收的田租為三成。看似很低的田租,但在實際上地主們每年也隻能得到田畝收成的兩成,因為宋朝的佃戶並不像其他朝代時簡直是地主的奴隸,宋代的佃戶、奴仆其實大部分都是自由身,隨時可以終止租用合同,地主不得阻攔。

    外麵民屯急需要人,那裏田地有償提供但可以分期付款買到,然後就是自己的土地,前二十年交租五成,後來就是四成,有些新開辟的地方或自己開荒的話一開始就隻交租四成。

    所以地主不敢收取六成以上的田租,有時候連六成或五成都不敢收取,因為很多佃戶寧肯開荒或者離鄉背井去外麵的海島賺取六成的田地收成和真正屬於自己的田地,那樣一來地主的地很多都被迫撂荒,而義軍政府看你田地撂荒,因為你浪費土地資源,還特別征收撂荒稅,你原來要交的三成田租一個不落還要交出來,逼得所有地主都隻得降租到五成甚至四成,而且大部分地主在現有田租製度下覺得種田根本無利可圖,也都斷了兼並之心。

    當然盧俊義也不想過於逼迫地主,還特別製定了幾條有利於地主階層的政策,首先一點凡是子女親屬為義軍服務並擔任連級以上軍方或縣級以上地方職務的地主家庭田租免去半成,如果團級或州府級別以上則田租稅減去二成,此舉意在鼓勵那些耕讀傳家的地主家庭為義軍效勞,但不會搬出朱元璋愚蠢的士紳免糧稅,隻是減少,而且不準兼並;對地主家庭開發部分礦產開采(不包括貴重金屬和鐵、鹽、石油和煤炭)、大部分商品的批發權、海上貿易的配額,當然這些都要通過拍賣,價高者得;每隔半年召開一次選賢考試,招納所有賢才納入地方和軍隊的管理體係裏,雖然是盧俊義出題,不考四書五經,但地主家庭出身的中青年還是比自耕農和佃戶家庭出身的要有優勢些。國人裏麵有知識的隻要你給他官做,沒知識的隻要你給他地種,基本上他們就能逆來順受,天下太平。

    盧俊義決心寧可藏富於民,也絕不能淪落到朱明朝廷之類的下場,讓那些本該屬於全體國民的利益淨被那些禽獸級的皇室宗親、大官僚、大地主和大商人給瓜分了,朝廷會連根毛的稅都收不上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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