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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禍不單行(1/3)

作者:妖妖字數:6210更新時間:2021-06-06 07:48:01

    不想再看見徐帆和王漫妮,我走去臥室打包行李。

    昨天早上我起床的時候明明將床鋪整理的很整齊,可是今天,床單褶皺了不說,床上還有女人的短褲。我掀起被子的一角,赫然發現床單正中央有乳白色印花。

    昨晚,徐帆和王漫妮從派出所回來後,又在床上做了?彼此真像發情的貓,需求很大啊!

    我忍住不讓眼淚掉下來為了一個不在乎自己的男人哭除了禍害自己,毫無收益。與其如此,還不如笑出氣場。

    離開之前,我問徐帆和王漫妮。

    “你們昨晚幾點回來的?”

    徐帆和王漫妮一臉懵逼樣。

    我說了三個字:“派出所。”

    然後,徐帆和王漫妮就明白了。

    我用力關上門,我聽見徐帆在裏麵大喊

    “藍心,你這個賤人,最毒婦人心。”

    最毒婦人心?我看是最毒夫人心吧!

    走出小區單元門才知道下雨了。我沒其他住處,隻能去我媽那。我不想讓我媽為我離婚的事情擔心,撒謊說徐帆這幾天出差,我一個人在家無聊,來借住幾天。我想著,等過幾日,我找到新的住處,再搬出去。

    總之,能瞞一天是一天。

    讓我始料未及的是,警察找上門。

    “是藍心嗎?”

    “有人告你故意傷害,請你跟我們走一趟。”

    我媽住的是老式小區樓,警察一來,弄巷內立刻圍了很多街坊鄰居。鄰居們展開七嘴八舌的討論,我媽膽子小,聽了幾句更慌了,攔著警察,不讓我被帶走。鬧劇持續了很長時間,警察沒耐性了,揚言,如果我媽再胡鬧,就以妨礙執法論處。

    我怎麽樣無所謂,可不能牽連我媽。我安慰我媽說,沒事,肯定是誤會。我以為是誤會,可是當我到了派出所,看見那晚在酒店欲對我行不軌之舉的大叔後,才意識到,這不是誤會。

    原來,那晚大叔被我打的許久沒爬起來,爬起來後就去鑒傷了,結果鑒定為輕傷。於是大叔就拿著鑒定報告,以故意傷害罪將我告了。

    就算我動手了,也是自衛。忍不了大叔的惡人先告狀,我跟警察解釋說那晚的事我才是受害人,警察讓我拿出證據。眾所周知,酒店房間是不允許裝攝像頭的,我上哪弄證據。後來警察又說,人證也行。

    唯一的人證是徐帆。

    可是徐帆也是策劃人啊,絕對不會幫我的。

    果不其然,電話撥過去,徐帆直接推脫不知情。

    結果,警察坐實了我故意傷害的罪名,我被扣上手銬,轉去看守所。

    我媽得到我被轉去看守所的消息,第一時間帶著律師趕來了。我媽剛看見我,就抱住我,一邊痛哭,一邊說:“傻丫頭,你和徐帆離婚的事情為什麽要瞞著我。”

    我竭盡全力瞞著的事情,還是沒瞞住。等到我媽稍微冷靜下來,我全盤托出那一晚的具體經過。律師一下就找到問題關鍵,點明現在形勢對我不利,最好的辦法就是私了。

    我媽讓我在裏麵好好照顧自己,還說,她一定會救我出去。

    可是,那一天後,連續好幾天我媽都沒有來看守所看我。我不知道私了的事情進展的如何了。直到,王漫妮來看我。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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