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楊謙搖了搖頭。
昨晚新到賬的四首新歌,主要還是男聲的歌曲,甚至還有一首前麵楊謙提過的因為奶茶變成月半董的早期作品。
適合不適合戴羽妮唱還不好,但就算適合,楊謙也不會現在出來。
他得自己先練好了再啊!
昨晚戴羽妮又不給他機會練,披了一件外套就跑過來監督他洗澡休息……
“也是,不過,起新歌,我倒想起一件事!你給我寫的歌,我還沒給你錢呢!”
戴羽妮忽然提起了這個事。
“怎麽突然想到要給我錢?”
楊謙撓了撓頭,有點不知道怎麽接她這話茬。
按理,楊謙寫歌給戴羽妮唱,戴羽妮肯定是要給楊謙錢的。戴羽妮之前也過,楊謙給她寫歌,她會花大價錢來買。
但楊謙也沒有死板到追著戴羽妮要錢,也沒有提什麽授權給她唱的事。
不是不當回事了,楊謙想的是等公司開了,一切正規化了,再按正常的流程來走,現在不急。
但戴羽妮是真的忘了,她跟楊謙在一塊,就傻樂著,樂不思蜀了不,很多事情都忘了——有楊謙在,她就懶得動腦袋。
“因為你剛才問了秦哥,我們如果委托摩星幫我們製作專輯,歌曲的版權屬於誰。我就忽然想起來,好像我唱你的歌,都還沒給你版權費呢!”
戴羽妮其實是很重視版權的人,她之前樂隊唱的歌,也是找人寫的,花真金白銀買了回來。
“跟秦哥問版權的事,是因為我有一種預感,未來歌曲,尤其是好的歌曲的版權,會很重要。”
楊謙跟戴羽妮解釋一下自己為什麽會那麽。
“不是一直都很重要嗎?要不悅音和音樂雲怎麽會瘋狂地搶那些音樂版權?就連摩星音樂,他們就是因為有很多歌曲的版權,所以才跟短視頻音樂一起搞合作,不跟悅音和音樂雲一起玩。”
戴羽妮倒是對這些有點了解。
“嗯,不過你的那個是屬於公司層麵的,我覺得創作者的版權以後也會被重視起來。”
“比如,如果我寫的歌,我能把版權留在自己的手裏,那麽以後有什麽商業表演、商業應用,都能獲得一筆授權費用,可能不用太多,但積少成多也是非常可觀的。”
“跟現在圖片、藝術字體的版權維護很受重視是一樣的道理!但如果創作者自己的版權白菜價賣給了大公司,比如像摩星音樂,版權的授權和交易都跟自己沒什麽關係了,那創作者的創作積極性會受到很大的打擊。”
“今年七月份的時候,我看到了一個新聞,咱們國家版權中心成立了一個版權交易平台,這就是一個很好的一個信號。以後很多獨立音樂人都可以在上麵注冊自己的音樂版權,然後通過這個平台進行確權、授權、交易,就不需要像以前那樣,還得兩個人坐下來談那麽麻煩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