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謙一直沒有忘記自己當初看到的這份新聞,作為記者,他有著充分的新聞敏銳度,也知道這個新聞能登上新聞聯播,很有可能在未來它會有更多的政策支持。
“這麽厲害?我怎麽不知道有這樣一個平台?你注冊了嗎?”
戴羽妮驚歎起來。
“嗯,我所有的歌曲都在上麵注冊了版權,它是直接連接到國家版權局的,會有正式的版權文件發到我手上。”
楊謙點了點頭。
“那掙錢了嗎?”
戴羽妮眨巴眨巴著大眼睛,跟好奇寶寶一樣,滿眼期待。
“額,這倒沒有。”
楊謙一臉尷尬。
主要還是政策保護還不夠完善,像楊謙的那些歌曲,別人要是想要商用,偷偷摸摸地用,不給錢楊謙也不知道。
像《再見》這首火過的歌,不知道被多少人翻唱過了,也沒見有人給楊謙版權費。
甚至,還有電視台的綜藝節目想用《再見》這首歌,但因為楊謙沒什麽背景,他們查了一下,就聯係都不聯係,直接用了,什麽時候楊謙找上門了再(注1)。
楊謙哪有那麽多時間去管這些呢?
於是,很讓人揪心、但也很現實的情況出現了。
楊謙即便是注冊了版權,他也沒有從中獲得什麽收益。反而是《把根留住》這首歌,因為老師歐陽承的關係,主辦方很老實地給楊謙付了版權費,而且還隻是授權費用。
這已經是相當慷慨、相當夠意思了!
“不給版權費就翻唱和使用,那怎麽行!哪能還等到明年,那不就讓他們侵權更多,便宜了他們嗎?”
戴羽妮一聽楊謙受欺負了,馬上義憤填膺,氣得胸脯起伏。
“我讓我爸的那個律師事務所幫忙,好像他們的律師平時也沒什麽事,讓他們幫你發律師函要錢去,不經授權的翻唱通通下架!”
這個律師事務所是戴羽妮之前提到過的。
楊謙還以為戴羽妮的父親做律師這一行的,可能比較厲害,做到了律所的合夥人這個級別。
“謙哥,放心,我就讓他們給安排一下,不會耽誤我備考的。”
戴羽妮還擔心楊謙不理解,趕緊補充了一句。
(注1:這還真的是事實,就算是家大業大的湖南台,也經常搞這種先上車再補票,沒被抓到就賺了的動作。)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