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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0章難民訴狀自查糾(3/4)

作者:馬月猴年字數:11026更新時間:2023-05-02 10:48:05

    既然有問題,那麽斐潛自然是要解決這個問題。

    解決的問題。

    斐潛召集了將軍府的官吏,進行了一次擴大的會議。

    像這種擴大的會議,斐潛一般都不做商議,隻是告知。人越多,便是越難商議,畢竟眾口難調。

    斐潛根據此次的之事,表示有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各機構的協調。

    就拿這一次的大理寺接到了訴狀,但是調查的力量大理寺是欠缺的,需要有聞司支持,調查出來了有什麽嫌犯,需要緝拿,可能又需要巡檢處,亦或是軍中支援。

    針對這種情況,斐潛下令組建將軍府協調處,調蒲子縣令王淩至長安作為文秘,負責尚書台,參律院,大理寺,百醫館,直尹監等偏向於文檔方麵的快速協調,另以黃旭為武秘,負責對於有聞司,巡檢處,百人以下的軍事調動的快速協調。文武之下各有負責協調的佐吏使員不等。

    協調處的整體人數限製在二十人左右,以此來解決各家機構一方麵需要其他機構的協助,另外一方麵又覺得事情可能不是很大,不好麻煩斐潛出麵的問題。這個情況在此次事件表現得很明顯。如果說有聞司和巡檢處早一點介入,關於市坊之內的傳聞就不會發酵得如此厲害。

    地方越大,機構就自然越多,需要協調的工作就越加複雜。

    縣城之中可能沒有什麽好協調的,反正都找縣令,不行就去找縣丞,再不行去找縣尉,反正都能找到有人出麵,但是州郡就開始會有這個協調的問題了。

    就像是後世什麽片區,這個片區裏麵的事情就是這個片區的,別管是小孩上學還是追捕賊人,過了這個橋,這個路,就是另外的片區了,就不合法了,就越區了……

    因為找不到協調的地方,明明就住在這個小學的隔壁,天天能聽到小學裏麵的讀書聲,但是因為戶口不在這個學區,所以必須要天天跑十幾裏外,去上戶口所在地的那個小學。

    因為找不到協調的地方,即便是明知道再追幾步就能抓到賊人,但是後麵要上報手續,要領導簽字,要寫一大堆的報告,要證明自己不是故意越區執法,所以幹脆就不追了。

    有些事情明明隻要協調一下,就解決了。那麽為什麽不肯協調呢?因為要寫報告,要出公文,要走好幾個部門,是屬於吃力不討好的工作,自然就沒有人會願意主動去做了。

    找這個機構,這個機構說不歸我管,找那個機構,那個機構說不歸我管,但是實際上是不是完全不能做,不可協調?

    並不是。

    為了救洋丁丁,便是有院書記,院長,副院長親自督陣協調,迅速上報市衛委調配兩個醫院的主任醫師,組建團隊專家會診,一場超級重大的,不就是順利解決了麽?

    而至於什麽其他傷患,比如腿傷的,哮喘的,若是不帶字的那種,那就沒辦法了,保護不了,更協調不了,因為院長什麽的都忙著要去保護帶字的人,為打贏流血流汗,盡心盡力,實在是沒有多餘的力量來做其餘的一些了。

    事情都是一分為二的,要看到丁丁醫院某些人技術的強大,也需要看到丁丁醫院某些人內心的弱小。

    階級矛盾是無法避免的,有人有利益,就肯定是有人多,有人少,或是有人不管多少都覺得自己少,這就肯定有矛盾,而作為統治階級,在享受了更多的利益的同時,就是為了處理和協調這些矛盾的,而不是懼怕和推諉,亦或是明目張膽的歪著屁股。

    周之所以能立,是因為上古部落的結構崩塌了,需要新的體係。

    漢之所以能立,是因為從舊貴族的勢力倒塌了,華夏需要新的領導者。

    國是如此,士族也是一樣。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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